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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存达(湖南省当代马克思主义研究中心湖南大学基地,湖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朱英豪(湖南省当代马克思主义研究中心湖南大学基地,湖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勇于自我革命是中国共产党久经风霜而永葆青春的强大支撑,也是我们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显著标志。新时代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建设,需要始终坚持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相结合,准确把握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中的“正式约束”与“非正式约束”,充分结合两者的优势,切实提升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的“硬治理”与“软约束”双重效能,通过完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以“中国之制”引领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新征程。
筑牢正式制度的“钢铁墙”
“制度”指的就是具备刚性规范功能的正式约束。正式约束是制度约束中成文的、有形的,用来规范组织及其成员的系列规则,具有显著的严格性、强制性和威慑性。党的自我革命过程中出台实施的一系列党内法规制度,就是对各级党组织、党员干部形成制约效应的正式约束,为锻造长期执政的马克思主义政党提供了“四梁八柱”的基本遵循和制度支撑。主要由以下几部分组成:
一是有力的根本制度规范体系,包括党章、民主集中制、党的领导制度体系等,这些根本制度规范体系引导和统领着制度治党实践。其中党章是制定和完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的根本遵循,民主集中制是自我革命健康开展和团结全体党员干部的重要原则,党的领导制度体系是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推动自我革命取得伟大胜利的根本政治保证。
二是系统的行为制度规范体系,包括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纪律建设、作风建设、反腐败建设等系列制度规范。制度体系对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形成具体约束和规范,能够有效夯实和巩固党长期执政之基,形成以党的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的强大生命力和战斗力。
三是严密的监督制度规范体系,主要由党委(党组)监督、纪委监督、党的工作部门监督等党内监督体系,与国家机关监督、社会监督、群众监督等党外监督体系共同构成。其中党内监督居于主导地位,推动着各类监督贯通协同。构建严密高效的党内外监督网,能够防范克服权力异化并及时发现党内问题,持续推动监督下沉落地,激活基层监督“神经末梢”。
四是有效的保障制度规范体系,主要包括党内法规的规划与计划、起草与审批、发布等若干环节,它们环环相扣,共同构成相辅相成的工作链条,推动党在坚持真理、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过程中实现执政能力不断提升的良性循环,确保党始终沿着正确的制度轨道健康发展。
织好非正式制度的“无形网”
非正式约束是人们在长期实践活动中形成的自发接受和普遍认可的不成文规范,如意识形态、价值观念、伦理道德、文化传统等,是对正式约束的柔性支持和补充,具有广泛性、稳定性和持久性。在党内政治生活中,非正式约束主要通过主题教育、信仰塑造、道德养成等方式搭建起“无形约束之网”,同时与党内法规制度这一“有形之网”紧密交织、相互影响,齐力打造全覆盖、无死角的制度密网。
党的优良传统以自身独特的功能和优势被代代传承并对党的政治行为产生较强约束、规制与调控,是党内非正式约束的重要组成部分。现实实践中,正式约束只是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中的一部分,规范党员干部行为选择的不少空间都是由非正式约束来规范的。非正式约束不仅深刻影响和型塑着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的本体性质和价值旨归,还为党内法规等正式约束的贯彻执行提供了意识形态认同、价值观念认可和文化氛围支撑。
释放正式与非正式制度的“协同力”
新时代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建设必须使正式约束与非正式约束的优势相结合,推动全体党员干部在内外兼修中锤炼党性、提高本领。
坚持凝聚党内法规制度合力与增强意识形态凝聚力并重。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的有效性,不仅取决于制度本身的科学性和合法性,还取决于广大党员干部对制度本身内蕴文化的心理认同,为充分发挥其效用,必须做到制度合力的外在凝聚与意识形态的内在引领紧密结合。
一方面,要更好地凝聚党内法规制度合力。中国共产党现已形成了比较完善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但距离“前后衔接、左右联动、上下配套、系统集成”的制度体系建设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为此,必须坚持以党章为总依据,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运用系统化、精准化思维科学推进党内法规和党内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释”工作,推动各模块制度规范实现有机衔接、整体联动、集成创新,凝聚起正式制度规范合力。
另一方面,要继续增强意识形态凝聚力和引领力。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工作,是为国家立心、为民族立魂的工作。它贯穿于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的设计、执行、监督、问责等全环节、全链条,规定着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的发展方向和根本底色。必须将思想建设作为党的基础性建设,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开展党内政治生活的首要任务,通过开展党内集中教育,激发全体党员干部自我革命精神,统一全体党员干部意志和行动,从政治心理层面促使党员干部发自内心地认同和践行党中央决策部署,进而为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的高效运行奠定坚实思想基础。
坚持强化党内法规制度执行与激发政党伦理驱动力并重。首先要严明党规党纪,严格党员管理。应当以《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依据,促使全体党员干部要求自我,以党纪“发威”促进制度执行。同时,也要严把党员“入口关”,优中选优,确保党员发展质量。此外,还需完善党员干部考核机制、健全党员干部退出机制,推进党员干部“能上能下”,清除党组织“病变”细胞,以此锻造具有强大执行力和责任感的党员干部队伍。
其次,应当弘扬建党精神,牢记初心使命。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集中彰显了党性和人民性的高度统一,这种统一能够在实践中唤醒和激发党员干部为实现初心使命而主动执行制度的自觉和决心。伟大建党精神集中彰显了中国共产党人的伦理特质,必须综合采用专题研讨、专家讲座、红色实践等方式加强宣传和阐释,在弘扬伟大建党精神的氛围中引领广大党员干部坚守初心使命、练就金刚之身、勇于自我革命,以中国共产党人集体道德追求切实增强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永续发展的驱动力。
坚持全面从严监督执纪问责与提升思想道德约束力并重。其一,坚持严字当头,强化监督问责。一方面要完善制度监督,以监督强化制约,以制约促执行。必须坚持以党的政治监督为统领,以党的政治巡视为抓手,以党的纪律检查监督为关键,积极推动党内监督与人民群众监督、社会监督等党外监督衔接互动、同向发力。另一方面要加强制度问责,以问责传导压力,以压力促执行。既要明确责任主体类型,按照权责一致、权责对等的原则分别制定形成各责任主体专属责任清单和问题清单,又要创新问责理念,推动常态化问责与经常性监督、考核相结合,增强问责长效性。
其二,勤于修身养德,追求道德高线。党员干部的操守和德行,直接影响着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的执行实效。必须引导党员干部勤修为政之德,常怀律己之心,矢志践行“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的政德观。其中,明大德重在要求党员干部对党忠诚,始终不渝听党话、跟党走;守公德重在要求党员干部不负人民,始终坚持人民至上;严私德重在要求党员干部清廉自守,始终以优秀共产党人为标杆,涵养高尚的思想情怀和道德情操。
坚持筑牢党内法规制度自信与重塑文化传统生命力并重。一方面,要坚持以党的自我革命伟大实践激活历久弥新的中华优秀传统政治文化。必须紧密结合自我革命现实需求,深入挖掘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政治文化中与制度治党相一致的政治思想和文化基因,通过人的理性构建推进优秀传统政治文化中的非正式约束法规化、明文化,并以准则、条例等党内法规条文形式予以明确规定,使其触及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等各项领域,深入到党员的选拔、监督、考核、问责、清退等各个环节,推动优秀传统政治文化在新时代背景下迸发出新的强大生命力。
另一方面,要坚持以中华优秀传统政治文化筑牢党内法规制度自信。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中蕴含着丰富的优秀传统政治文化,必须综合利用专家解读、专题座谈、交流研讨、网络媒体等教育培训方式,深化党员干部对其中蕴含的优秀传统政治文化的理解和认同,进而在坚定文化自信的过程中强化对党内法规制度的信仰和认同,在历史与现实的交织中强化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的生命力和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