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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孙林(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教授)
历史制度主义将制度的变化分为持续期和裂变关键节点期,历史唯物主义和进化论则分别用量变、质变和渐变、突变来描述这一变化。纵观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三化十二制”发展历程,2004年前的探索建立阶段、2004年至2016年的落实完善阶段可视为“持续期”,而2017年的深化发展则可视为“裂变期”。在这个过程中,“三化十二制”的结构形式、内涵进行多轮次迭代,展现出连贯、清晰的逻辑。
坚持党的领导是制度迭代的根本遵循
党的领导是对各种规律统筹把握的一种合力,能够正确引领和推动时代发展,为各种创新创造提供方向性指引、合法性资源赋予、权威性支撑以及推动性保障等。“三化十二制”之所以能够与时俱进地不断迭代升级,归根结底在于坚持党的领导。
首先,“三化十二制”是在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过程中不断迭代升级的。没有党的改革开放路线、没有党的“三农”工作方针、没有党的新农村建设以及乡村振兴政策,“三化十二制”就无法因时应势而生、而成、而发展,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2005年,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十一五”规划建议,提出要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从时间和实践上看,坚持党的领导,创造性地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是浙江始终坚持走在前列、干在实处的根本遵循,也是“三化十二制”能够落地生根并不断发展的根本原因。
其次,“三化十二制”是在各级领导高度重视下不断迭代升级的。任何理论、制度和实践创新,都需要经过实践检验和权威确认。“三化十二制”在发展过程中,得到浙江省多届省领导和各级领导同志的高度重视,得到一系列批示、指示和指导,带来了大量外部和内生的支持性资源,从而有力保障了制度从“出场”到“出彩”再到“出名”的发展形势。
再次,“三化十二制”是在各级党组织大力推动下不断迭代升级的。“三化十二制”先后得到了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市)等各级党组织的大力支持和推广,在省级层面被评为浙江省法治乡村实践十佳优秀案例,在市级层面被写入党代会报告,被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发文推广,在区级层面发布《黄岩区村级管理“三化十二制”实施细则》(修订版)等,有力推动制度迭代升级。
以人民为中心是制度迭代的核心价值
制度创制和运行能不能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是检验制度成效的根本标准。从“三化十二制”迭代历程来看,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追求是这项制度能够始终保持生机和活力的动力源泉。如果这项制度创制和运行的目的不是为广大人民群众谋利益、谋幸福,而是为了实现某种政绩、某些名利或为了更好地进行管理、更有力地加强某项权力等,那就会失去灵魂、价值和意义。当然,以人民为中心不是空洞的,而是具体的、实在的。
首先是尊重人民群众首创精神。“三化十二制”是黄岩群众在实践探索出来的,是党组织总结推广出来的。不尊重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就不可能有生动活泼的各种创新。因为创新是各种资源要素的重新调整和再分配,是一个不断试错的过程,不可能保证每项创新都是正确的、完善的,所以尊重群众首创精神就要对群众有信心,对创新有耐心,对解决问题有恒心。“三化十二制”在创制过程中,各级党组织充分尊重人民群众首创精神,既善于发现、总结、提炼人民群众的创新创造,并及时、科学地转化为制度、机制、政策等,又善于把党的正确主张变成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
其次是坚持人民利益至上。源自人民群众的创新创造经过系统提炼总结,上升、固定为制度机制,还要反过来在人民群众中适用。这种制度机制好不好,管不管用,要不要废止或改进、迭代升级,人民群众最有发言权。所以,制度创新、迭代的最终检验标准是人民群众最直接、最关心、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解决了没有,解决好了没有,否则一切都是空谈。
解决问题是制度迭代的基本导向
制度的生命力和价值在于不断解决问题。“三化十二制”每一次制度机制优化、细化都有明确的问题导向,而不是为迭代而迭代,更不会“无病呻吟”。可以说,“三化十二制”就是在不断解决问题中持续迭代升级的,这些升级的节点串联在一起就形成了制度迭代的基本路径。
“三化十二制”在探索、完善、提升过程中,始终紧扣基层最关心的“人怎么选”、“事怎么定”、“钱怎么花”等难点问题,探索形成一整套简单有效、务实管用的机制,自然得到基层干部群众的热烈拥护。在制度发展过程中,针对实践中不断产生的新情况、新问题,与时俱进地进行制度优化。
总之,以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为基本路径的制度迭代能够始终做到有的放矢,使制度每一次更新、升级,优化、细化都有实践渊源和现实关怀,都能够产生实践成效,从而使制度在持续变化乃至变革中始终保持旺盛的生命力和活力。
不换形式换内容是制度迭代的显著特征
稳定是维系制度生命和声誉的必然要求,也是制度品牌打造的基本条件。“三化十二制”之所以行之有效、行之久远,关键在于持续不断“不换形式,换内容”的制度创新,即多次丰富优化制度体系,赋予新内涵、激发新活力,与时俱进探索创新村级治理模式。“三化十二制”也从“‘两委’运行规范化、村民自治法制化、村务监督民主化”,升级为“党的领导全面化、基层治理现代化、有效监督常态化”,“十二制”也优化细化为“领导核心、五议两公开、定期报告、示范引领,联席会议、矛盾化解、道德引领、‘最多跑一次’,履诺考评、廉洁履职、三资管理、三务公开等十二个操作层面的制度”。
首先,创新主体坚持一以贯之创新。作为城乡基层重大的党建和治理创新,“三化十二制”使村党组织领导的法治德治自治机制更加健全,村级权力运行不断规范,村党组织战斗力日益提升,村民群众获得感进一步增强,成长为基层党建“浙江二十条”经验的鲜活“黄岩样本”,关键在于黄岩区委坚持十几年常抓不懈。自2004年以来,黄岩区委书记换了多任,村级组织班子换了多届,但是“三化十二制”的工作主线不换,历任区委认真遵照习近平总书记指示,一任接着一任干,一张蓝图绘到底,并结合任内基层实际,不断深化拓展延伸,确保“三化十二制”扎根基层、生生不息。
其次,创新方式是科学把握“变”与“不变”。黄岩在“变”与“不变”中持续深入打造村级治理“三化十二制”的金字招牌。“变”就是顺应新时代新要求,提出工作的新使命、新内涵、新部署和新任务。“不变”就是始终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坚持和巩固党的执政根基,培育出更多像山前村、西范村和沙滩村这样的强村、富村和美村。
再次,在创新技术上坚持数字赋能。“三化十二制”能够保持制度“长青”,一个十分重要的原因就是在不改变制度结构和功能的前提下,不断适用时代技术特别是数字技术来强化、优化,以数字赋能助力党的领导全面化、基层治理现代化、有效监督常态化,逐步提升村社治理的数字化、精准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