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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对党纪学习教育进行专门部署。党纪学习教育,重在深学细悟、领会要义,贵在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广大党员干部应以此次学习教育为契机,搞清楚纪律规矩是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真正让“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成为护航成长、行稳致远的坚实保障。
学出“原味”,在正本清源、固本培元中助“成长”。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学”是前提、是基础,党员干部学的是否深入、是否到位,决定能否理解到位、落实到位。要准确把握目标要求,以学习最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首要任务,在学习条例的修订背景,新增修改内容方面“用真心学”“带责任悟”,搞清楚“可为”与“不可为”的界限,弄明白“应做”与“必做”的要求,把遵规守纪印刻在心,内化为日用而不觉的言行准则。要创新载体形式、提升学习效果,力戒“雨过地皮也不湿”,综合运用清风讲堂、以案释纪、廉政参观等“沉浸式”学习方式,推动入脑如心、触及灵魂,增强对党纪学习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坚决筑牢政治忠诚。要让党纪学习教育与自身业务相结合,围绕岗位职责、具体工作、廉政风险等融会贯通学、全面系统学,深化理解运用,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引领保障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有力举措。
悟出“辣味”,在政治体检、忠言逆耳中强“体魄”。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也是党员干部约束自身言行的标准和遵循。大量案例表明,党员破法无不始于破纪。只有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才能行有所止、欲有所制。要经常性开展“政治体检”,对照党章党规党纪、对照先进典型进行全方位“自我扫描”,善于找“短”揭“丑”、深挖问题“病灶”,以“刀刃向内”的勇气决心纠正偏差,提振干事创业精气神、彰显担当新作为。要保持对“腐蚀”“围猎”的警觉,防微杜渐、层层设防,在欲望前“知止”,在行事前“慎思”,不让侥幸心理“作怪”,不被利欲熏心“葬送”,尤其在私底下、无人时、细微处,更要如履薄冰、如临深渊。要习惯在监督“探照灯”下工作生活,自觉把监督管理视为对党员干部最大的关心、最好的保护、最真诚的帮助,多听一听“忠言逆耳”,多让自己“出出汗”“排排毒”,练就永不沾的“金刚不坏之躯”。
干出“汗味”,在崇尚实干、服务群众中开“新局”。政绩与纪律相辅相成,倘若政绩观出现错位,最终难免走向贪腐的深渊,不仅不利于党员干部自身的成长与发展,还会严重阻碍党和国家事业的发展。要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不把权力当做“敛财工具”、不把管辖范围当做“私人领域”,牢记权力姓“公”不姓“私”,严格按党的政策办事、按规章制度办事、按组织程序办事,确保权力在正确的轨道上运行。要牢记“国之大者”,时时事事处处将“人民”置顶,站稳群众立场,“身入”基层、心入“群众”,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了解群众愿望、真情关心群众疾苦,以“如我在呼”“如我在访”的态度当好为民服务“孺子牛”,擦亮党员干部“忠诚、干净、担当”的鲜明底色。要以钉钉子精神抓落实,摆脱“速度情结”“数字包袱”,结合实际抓执行、求真务实抓推进,一锤接着一锤敲,不断开创工作新局面。(李宇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