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右上角微信好友
朋友圈
请使用浏览器分享功能进行分享
作者:姚楠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的意见》,各级领导干部作为具体行使党的执政权和国家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的人,是否能够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对全社会具有示范带头作用。领导干部要提高站位、自我加压,自觉按照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应知应会清单,用好“尊学守用”四字诀,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做法治建设的急先锋。
源头要“尊”,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尊法是第一位的。“只有内心尊崇法治,才能行为遵守法律。只有铭刻在人们心中的法治,才是真正牢不可破的法治”。现在,很多领导干部走上违法乱纪的道路,有的甚至犯罪被判刑,一个原因是他们彻底丧失了理想信念,另一方面就是对党纪国法缺乏敬畏之心。由于对“法”缺乏敬畏之心,始终停留在人治思想,这样就很容易突破纪法防线。领导干部带头尊法,自觉增强法治意识、提高法治素养,懂法纪、明规矩,知敬畏、存戒惧,形成尊法的良好氛围。
基础是“学”,带头学习法律、掌握法律。对于领导干部来说,学法是既基础也是刚需。当前,很多领导干部或多或少都学过一些法律知识,但还很不够系统全面。要想融会贯通使用法律,要推动学法经常化、制度化,把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纳入培训的必训课程,纳入单位领导班子会前学规学法、重大决策前学规学法等重要内容。做到先学一步、高出一筹,打牢依法办事的理论基础和知识基础,不断增强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
重点在“守”,带头严守纪律,遵守法纪。对领导干部来说,守法上应该更加自律,时时处处以宪法法律为准绳,自觉做遵纪守法的标杆。在加快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中,各级领导干部肩负着重要责任,要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在工作中,就是要带头遵守法律、执行法律,带头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谋划工作要运用政治思维、处理问题要运用法治方式、说话做事要先考虑一下是不是合法,只有把纪律挺在前面,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才能用党纪国法管住自身。
关键在“用”,带头依法办事、依法行政。用法,就是要带头依法办事、依法行政。“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如果有了法律而不实施,或者实施不力,搞得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那制定再多法律也无济于事。”很多领导干部虽然学过法律,但在开展实际工作时就不会运用。现在广大干部群众的民主意识、法治意识、权利意识普遍增强,领导干部必须跳出人治思维,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谋划和推进工作,做到在法治之下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
如果不信仰法治、厉行法治,法治中国建设就是空中楼阁,领导干部必须对宪法法律始终保持敬畏之心,严格依照法定权限、规则、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不断提高依法执政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带头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姚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