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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而知天命,年近五旬的他视党建为“天命”,愿为、勇为、勤为,全身心投入法院党务工作,矢志为党旗增辉添彩。他就是四川省绵阳市三台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刘汉春。
1996年10月,22岁的刘汉春加入中国共产党,2010年从部队转业后来到三台法院工作。曾荣立三等功4次(部队荣立3次、法院荣立1次),2023年6月荣获全国法院党建工作先进个人称号。他所在的三台法院先后获评绵阳市先进基层党组织、绵阳市中共党史宣传教育示范点、全省法院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全国优秀法院。浸满汗水的答卷里映射着刘汉春永不停歇的脚步和对机关党建事业的执着与坚守。
善作善为以身作则
以“愿为”之站位,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做一名矢志不渝的忠诚捍卫者。
作为机关党委书记,刘汉春用自己的一言一行展示着共产党员的精神风骨。他坚持以机关党建“2+N”工作法打造“向天平聚力、做天平卫士”特色党建品牌,编撰《“三会一课”操作教案》《“主题党日”操作规程》,推动党建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来到法院工作后,刘汉春立足网管岗位,强化审判理论学习。为了不耽误白天工作,他利用业余时间学习法律知识,42岁时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并获得初任法官资格。
2017年,刘汉春顺应司法改革需要,坚决服从安排,毅然放弃审判岗位转型从事党建工作。他制定三台法院党建三年规划,当年就理顺组织关系、健全组织结构、建强组织堡垒、发挥党员作用。在他不懈努力下,三台法院第二年就为全县机关进行党建示范并成为县级示范点,同年被市委表彰为先进党组织,三年目标两年完成,助力三台法院获得全国优秀法院称号。
党建业务深度融合
以“敢为”之担当,精准发力不断提升党建工作成效,做一名笃行不怠的奋进开拓者。
刘汉春冲锋在前、勇挑重担,迎难而上、勇于创新,推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在他的努力下,三台法院机关“2+N”党建工作法荣获全市党建案例优秀奖,三台法院先后获得“四川省青年文明号”“全市四有四强示范工会”等荣誉称号。
2021年,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刘汉春提出在法院系统建立党史宣传教育示范点。经过4个月积极协调,汇集多方资源,2021年4月13日示范点正式揭牌,并被授予“绵阳市中共党史宣传教育示范点”。
点点星火、汇聚成光。为推进“法润绵州+志愿者”工作,近年来,刘汉春号召三台法院20名党员转业和退伍人员组建“天平集结号”志愿者队伍,深入社区、学校等场所,助力乡村振兴、开展抗洪抢险、服务疫情防控,让党旗高高飘扬在基层一线。
2017年以来,刘汉春带领三台法院党员帮扶干警、帮扶志愿者深入帮扶户家中解决实际困难,自掏腰包为帮扶户购买农资、回购农产品等。2022年1月,三台法院帮扶的龙树镇双合村、新生镇太建村顺利通过国家级第三方验收评估,实现整体脱贫。
清正廉洁一身正气
以“勤为”之作风,着力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做一名脚踏实地的务实奉献者。
刘汉春在保持自身清正廉洁、一身正气的同时,以“守五关、正天平”清廉法院品牌建设为抓手,推动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不断提升。
2021年12月,为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刘汉春跑遍全市基层党校学习先进经验,及时组织机关党委委员研判法院党员教育现状,提出党校“3+1”模式的构想,建成三台县级机关中第一所、法院系统唯一的基层党校。
2022年6月以来,刘汉春负责行政装备办公室工作,涉及项目建设、投标招标,经常有企业老板给他打电话、约饭局、求工程等,而他一律拒绝。他常说:“不缺吃、不缺穿,不需要老板送上‘钱’,只需工作干到前。”
党建领航风帆正,初心淬炼耀法徽。
刘汉春把初心落在行动上、把使命担在肩膀上,立足岗位敬业奉献、践行宗旨一心为民,用实际行动诠释了新时代法院党务工作者的使命和担当。(记者 马利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