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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主席交纳菜金的收据。资料图片
在第73集团军某旅“强军精武红四连”连史馆里,珍藏着一张毛泽东主席交纳菜金的收据。
1971年8月15日,毛主席乘坐专列离开北京,到南方各地视察。江西省军区某部4连官兵奉命执行由向塘至鹰潭的紧急护路任务。
在此期间,官兵每夜望着毛主席窗前的灯光亮到黎明,倍感主席工作辛劳。大家一合计,就把连队菜地里的南瓜、辣椒、小葱、苋菜和连队宰的猪肉拿来给主席改善伙食。吃饭时,主席听说桌上的几盘菜都是战士自己种的,非常高兴。
之后,毛主席派工作人员来连队结账,官兵坚持不收。不久,那位工作人员又来到连部,告诉大家:在得知同志们不收款的事后,毛主席说,谢谢他们,要按价付款。
毛主席的话激荡着全连官兵的心。给养员周忠邦双手接过毛主席委托工作人员交来的叁元柒角叁分的菜金,然后在收据上记下这一笔不寻常的账目。
这张珍贵的收据,不仅体现了毛主席廉洁奉公的优良作风,更成为连队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弘扬红色传统的生动教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