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右上角微信好友
朋友圈
请使用浏览器分享功能进行分享
作者:王晓秋
近年来,通州区以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为目标,坚持守正创新、聚力攻坚克难,形成了一批在全国、全市立得住、叫得响的法治金字招牌。同时也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积累了有益经验。
一、示范创建工作实现“立体化”
通州区各级行政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同时把学习贯彻情况纳入依法行政考核,将学习成果落到实处。构建“1+N”日常学法、季度考法、年终述法工作制度,切实增强公职人员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和自觉性。今年以来共开展区政府会前学法4次,全区各单位会前学法240余次,举办法治讲座160余次,形成了浓厚的学习氛围。通州区委、区政府坚持常态化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部署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攻坚行动,推进了重、难点问题的解决。全市率先制定法治政府建设专门规划——《北京城市副中心(通州区)“十四五”时期法治政府建设规划》。率先制定《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率先实现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集中统一发布,实现“两个首次”。创新探索“1+2+N”督察调研工作法,每年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调研式督察。推进区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建设,举办通州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专家评审会,推出“政府合同全流程管理”等两批次19 个单项示范创建项目,全区形成了重点突破、全面推进的良好氛围。除此之外,通州区还高标准建成法治政府建设信息化工作平台,实现了对区政府各部门法治政府建设的标准化、精细化、动态化管理。
二、重大行政决策实现“程序化”
全市率先出台《通州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细则(试行)》等一系列制度文件,进一步细化决策五步程序的流程,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推动公众参与,加强政府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征收、腾退、棚改等重大民生项目更是主动向社会公开征求居民意见。全市首创重大行政决策和行政规范性文件“一意见、一报告”的审查方式,审查范围进一步扩大,有效推动决策更加民主、科学。同时,试行重大民生类规范性文件、重大协议提前介入制度,对涉及重大民生事项相关文件,合法性审查部门会提前介入,参与文件起草、论证、合法性审查等全过程。为了用好法律这一有力武器,通州区还建立了以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法学专家和律师共同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51家单位外聘法律顾问承担复议、诉讼、合同审查工作职责。试行首席法律顾问制度,有效预防和控制了决策风险,保障决策行为在法律框架内规范运行。
光明网记者 王晓秋摄
三、行政执法实现“人性化”
通州区在全市率先建立“三个一”包容审慎执法机制,创新了执法方式。建立包容审慎“沙箱监管”对象库,对符合北京城市副中心高质量发展的“四新经济”企业,在可控范围内实行容错纠错机制。探索开展跨领域跨部门联合执法,强化执法协同。规范行政执法争议处理程序,制定《通州区行政执法内部协调规则》,有效解决了环球影城周边执法力量不够等执法难题。2021年,通州区被司法部选定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标准化体系建设试点之一,年均开展理论培训、案审会、模拟执法等各类综合、专项执法培训20余次,有效提升了执法能力。在此基础上,开通“通州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云平台”,提供法治意识、理论基础、执法实务三大模块40余项精品课程,确保执法人员全年不少于60学时的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培训。
四、行政复议应诉实现“规范化”
通州区充分发挥行政复议主渠道作用,出台《通州区全面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的工作方案》,实现流程、空间、队伍、文书规范化,创新机制,打造“阳光复议”。加强改进行政应诉工作,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参与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工作若干措施》。深化“府院沟通”机制,推进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针对可能引起群诉群访、重大社会影响的问题,及时对相关部门进行风险提示、制发复议意见书。畅通渠道,践行“为民便民”。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在原有“一科一室”12人编制的基础上,扩容到“两科一室”20人编制;自今年7月1日起,通州区行政复议职责正式由区级行政复议机构集中统一行使。同时依托街乡镇公共法律服务站设立行政复议接待咨询分中心,在全市率先实现复议接待咨询镇街全覆盖。高标准建设通州区行政争议多元化解调处中心,聚焦征地拆迁、拆违拆临、治安罚款拘留等案件,积极引导申请人通过案前调解化解争议。调解优先,追求“案结事了”。近三年,累计1000余件行政纠纷得到实质性化解,有效实现了行政争议“溯源治理、就地化解”。
五、公共法律服务实现“身边化”
光明网记者 王晓秋摄
通过实体、网络、热线三元联动,通州初步建成了信息互联、资源共享、集中受理、一站式解决问题的综合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今年1月,全市首家“公共法律服务企业法治体检中心”正式进驻城市副中心政务服务大厅,通过“人工+智能”双服务,实现了律师全面进驻街道乡镇政务服务大厅,法律援助、公证、调解和行政复议等服务事项线上线下同步办理。依托基层依法治理,实施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已培养1334名“法律明白人”,为基层治理注入了新生法治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