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右上角微信好友
朋友圈
请使用浏览器分享功能进行分享
作者:吕珊
近日,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进一步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通知》,并提出明确的要求。“我为群众办实事”是党史学习教育的“实践课程”,是密切联系群众的“活动载体”。党员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问题意识、责任意识、情感意识,把群众事办的有力度、见深度、切实办到群众心坎里。
增强“问题意识”,为群众“谋”实事。党员干部要把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当成办实事的基本要求,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针对性,坚持深入基层群众、深入工作服务对象,深入了解情况、善于倾听群众呼声,真正摸准查实基层和群众的痛点难点堵点。坚持实事求是,认真研究确定为群众办实事的清单,建立健全为群众办事的常态化机制,解决好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为民办事,不负干部之名,不推干部之责。
增强“责任意识”,为群众“做”实事。如果没有强有力的措施和执行力,再多的解决问题方法都将是纸上谈兵。党员干部要坚持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和使命感为群众办实事,保证事情定了就办、办就办好,绝不拖拖拉拉、半途而废。做到为群众办实事反应快、推动快、落地快,让群众尽快看到变化,见到成效,感受到幸福。自觉强化责任担当,练就“宽肩膀”“硬脊梁”“真功夫”,挑起重担,解决难题。自觉加强理论知识学习,筑牢思想根基,提高修养,增强党性,把惠民政策弄实,把业务本领夯实。让人民群众看到实实在在行动,提升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工作的信任度。
增强“情感意识”,为群众用心办实事。党员干部在为群众办事的过程中,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群众的事当作自家的事做,沉下心来、态度好一点,工作细一点,服务暖一点,用真心对待群众,用真诚打动群众,用心用情用力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党员干部要树牢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把人民群众的安危冷暖挂在心上,坚守为民初心,恪守为民之责,办好利民之事,想民之所想,急民之所急,解民之所忧,用实际行动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吕珊)